威斯尼斯人“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在威斯尼斯人资助设立“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由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资助设立,“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负责人及威斯尼斯人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组成。
第三条 “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威斯尼斯人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见学生处〔2007〕23号文)。
第四条 “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的名额每年5名,每年11月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六条 申请“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生活俭朴;
5.评选当年荣获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
第七条 “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学院学工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11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工组初审,将建议名单报威斯尼斯人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提交“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
第八条 “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当年12月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奖励证书,授予“生化励志”奖牌。
第九条 对已获“宋都集团”生化三实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依据其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威斯尼斯人负责解释。